鄭爵銘神父 1964.2.16-21「大風」避靜道理集 第五講 罪惡 一、從一切都是方法談起 我們前一節默想了「一切都是方法」。既然是方法,所以,有三個結論,也就是三個大原則。要是違反這三個原則,不照著這三個原則去做,我們心裏就不會平安。不照著這三個原則去做,我們自然而然地就會變成一個不自由的人,,變成世物的奴才。第一個大原則:一切都是方法,幫忙多少用多少,不幫忙的不要。第二個大原則:不知道是不是對自己有幫助的時候,中正。第三個大原則,揀選最能幫助我達到目的的方法。不照著這三個原則去做,就是罪過。罪過不是別的東西,就是在那個中正方面欠缺了。 二、天使和原祖的事例 我們可以默想一下,在天主創造了很多天使之後,給了他們一種考驗。有一部分的天使沒有保持中正的態度,他們喜歡光榮、喜歡驕傲。他們要在天主之上,所以他們不願意服從天主。天主馬上處罰他們,打到地獄裏頭去。這個道理,我想我們都聽過了,不必深入去解釋。第二,原祖亞當夏娃也是這樣的,因了不能秉持中正,喜歡光榮,所以當魔鬼誘惑他們的時候說:「你們吃了這個果子,你們就懂得什麼是好是壞,你們就會變成聰明的人,吃了這果子,你們就會同天主一樣。」光榮、驕傲,於是犯了我們所說的原罪。從聖經上這樣的記載中我們能察覺到,天使犯了罪過就變成惡魔,是因它們貪婪和驕傲。我們的老祖宗亞當夏娃犯了原罪,同樣也是因為擺脫不了光榮與驕傲。那麼,結論是什麼呢?是因為他們都不能夠持守中正,他們更喜歡光榮,更喜歡高高在上,不喜歡羞辱,或是不喜歡過平常的生活。 三、反省一下我們日常的生活 那麼在這裏我們每一個人要略略地想一想,反省一下,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有過什麼罪過,對我們以往的生活略略地來一個鳥瞰。不管你犯了什麼罪過,我都告訴你,那是因為你不夠中正。或者是第一個原則沒掌握好,或者是第二個或第三個原則沒掌握好,如果這三個原則沒有掌握好,很容易就會變成罪過。天主十誡,隨便哪一誡,你提出來吧,自己想一想就知道,如果你犯了罪,可能都是這三個原則沒有掌握好。 我們來打個比方,第三誡:主日要望彌撒。有的同學說,我主日要看書,準備星期一很困難的考試,所以主日上沒有辦法去望彌撒。這算什麼原則?這是錯誤的,你把考試放在天主之上了。考試固然是重要的,但是,如果你有計畫的讀書,在前十天廿天,你就應該準備好了,多半是你平時貪玩,到了考試的時候就說,哎呀!我考試忙,沒有辦法主日望彌撒。還以為這個道理很對哪,覺得考試比天主還重要!但是,你忘了考試求學只是幫助你的一個方法。那麼如果考試阻礙你守天主的誡命,你應該把考試放在一邊。並不是說要你天天望彌撒,不讀書,不是這個意思。你應該有計劃地生活。我知道星期天早上要考試就在前一個星期把它讀好。星期天早上考完試,下午有的地方還有彌撒。你說星期一還要考,星期天下午我還要準備讀書,但是如果你有計劃,你真把天主放在眼裏,就不會有這樣的困難,如果做事沒有計劃,你早已經變成事情的奴才了,平常你也許喜歡看電影,書也不讀,變成電影的奴才!成是喜歡跳舞,變成了跳舞的奴才!也許你喜歡遊山玩水,你變成遊山玩水的奴才!把正事放在一邊,你已經變成奴才了,你不是自由的人。所以到了宗教生活的緊要關頭,你還是不能控制,你還是當了事物的奴才,把宗教生活放在一邊。 我剛剛講的是:罪過是什麼東西?罪過用一句話來說,就是你看重世物超過天主。看重世物超過你的這個天主爸爸,這對天主是個奇恥大辱!這就是罪過,沒有別的。不管是哪一種罪過,都有一點這種情形:我更喜歡世界上某某一個東西,即把天主放在一邊。剛剛我們談的是第三誡,其他第四誡、第五誡等都是一樣的,你可以自己去想去,總括一句:看重事物,輕視天主,把事物放在天主之上,就是罪過。 四、「我們要巴拉巴」 現在,我們來看一下聖經中例子。耶穌在衙門裏邊受審的時候,比拉多一方面把耶穌領出來,另一方面,把一個巴拉巴也領出來。一個是最慈善的,疼愛民眾的,聖賢一個;另一個卻是殺人犯。那麼,在這兩個人之間,你們撿選哪一個?我們要巴拉巴!耶穌呢?釘死他。我們反省一下,我們很多時候就是這樣。 我們在犯罪的時候,就是這個樣子,把世界上的一個普通的東西或者一個人跟天主相比,把天主放在一邊。有的時候是一件事情,有的時候是一件東西,有的時候是一個人。假使某某一個人給你一百萬美金,叫你把你的爸爸賣掉,你幹不幹?我們平常人當然都不會幹這一套,否則我就是看重一百萬美金而輕看了我的爸爸,這是不孝!不過也的確有喪心病狂的人,他們會搞這一套。像耶穌的徒弟就是這樣,猶達斯看了三十塊銀錢,把老師不要了,猶達斯犯罪就是看錢比耶穌更貴重。如果有一個孩子為了一點錢就把他爸爸出賣了,大家都會說他壞!說這個人沒良心!這個人不是人!那麼我們在犯罪的時候,就是把天主放在一邊,我們要的只是一本書、一場電影、一個人、一個吻、一個別的那些東西,豈不是更沒有良心? 五、天主的偉大 為了充分認識罪惡是什麼,我們應該把天主跟我人類自己做一個對比。我們應該先仔細想一想,天主是怎樣的一個天主,再回過頭來看一看你是什麼?你把這兩方面一比較,你就會覺得你實在是太對不起天主了。 我們世界上有很多大音樂家,貝多芬、莫札特。一直到現在已經過了一百、兩百年了,我們現在欣賞他的音樂,我們覺得這個人真偉大!這個人真有一套!可惜我們不生在同時,若生在同時,就見到他當時指揮音樂演奏,那一定比現在的更好!其實這樣偉大的人物,這個音樂家莫札特、貝多芬,他的音樂那一點架構思想完完全全是天主給的,天主那邊的音樂比他的好得太多了!人間音樂事實上只是天主那邊美妙音樂的千萬分之一。 前不久時,從法國送了一個某某作家的畫到美國去展覽,這人是個最有名的藝術家,我們看到了這個大藝術家很有一套,真懷疑怎麼他就有這麼大的本事?是真的。不過他這只是天主藝術的千萬分之一。因為這些醫術家仿效的是自然,你畫的一條蛇反正牠不會活著,你畫的一匹馬,反正是死的,不會是活的。天主這個藝術家卻會做活生生的馬,人卻只是仿效。你畫馬,這一部份的馬你畫了,那一部份的就畫不出來。天主能夠畫整個的馬,而它還是活的。 一個大物理學家,不管你說是那一位吧,總是仿效自然,都是從自然裏面的規律,他來抽出一個研究研究,發現了這一個。自然界千千萬萬的規律,天主早規定好了,幾千年幾萬年以前,天主就規定好了,現在我們這些大科學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,才抽出來一條,才發現了一條。天主這一個偉大的創造者,他卻在前幾百年以前就規定了這樣的自然律,天主那個創造者是多麼美妙!我們現在會放衛星,登陸月球,也許將來到太陽裏邊去,那些個定理,這些個物理的法則,都是天主早規定好了的。在幾千幾萬年以前已經規定好了,我們只是發現。這個定理我可以用,那個自然律我可以用。所以我利用這些自然律,充其量我們人類只是在應用自然律罷了。你要是這樣去想一想,那麼你就知道天主的偉大了。 六、人的渺小 天主既然這樣偉大,我呢?你要知道你自己是個什麼東西?不妨去看看你的家裏,或四周鄰舍,有沒有剛生下來的小寶寶。如果你看的到,那麼你從前就是這樣一團肉塊,很難看。不像過了幾個月,半年以後長的那麼漂亮。要不信你自己觀察觀察。而且,就連這個肉塊也是天主藉著你的父母給你的,不是你的。你是什麼?現在我們慢慢長大了一些,自我意識漸漸形成,有這個「我」,這個人格──我。但是最早就是那麼一團肉塊。那麼美妙的天主,這樣的一個肉塊,你說不要天主,我是第一?你把這兩極加以比較,就知道我們是喪心病狂。像我們這樣的一個小肉團,對這個偉大美妙的天主說:不要你!看不起你!我第一!我在你上邊!我們罪過的深重,就在這裏。你越是這樣深切地去想一想,去比較,將越會覺得你罪過的重大! 七、天主,對不起! 理智常常指導我們去推敲,情緒卻叫我們覺得慚愧,後來意志再決定我今後應該怎麼辦?說來說去還是理智、情緒、意志三方面都要運用。用理智去想一想:天主怎麼偉大,我是怎麼渺小!所以我感覺慚愧,對不起這個爸爸!今後我應該做什麼?我們想到罪過,覺得自己有罪,不是說叫我們一味地強調那個自卑感。不是!孔夫子說過:知恥近乎勇。一旦知道我們的羞慚以及黑暗面,我們就會奮發有為了!你把這個可羞恥的地方改掉,不就變成完人了嗎?知恥近乎勇!就是這個道理。我們默想自己的罪過,這三點應該要特別注意:以天主的偉大來比較我們的渺小。對不起,天主!所以這個默想的重點就在這裏。天主的偉大,我的渺小,對不起! 八、斬草除根、回歸主前 追根究底,這一切的原因在哪裏呢?因為你沒有掌握前面所說的三個原則。斬草不除根,到春天來了,它又會生長起來。所以我們一定要斬草除根!要找著它的原因。原因就是前邊所說的三個原則:第一個原則,一切事物都是方法,幫忙多少用多少,不幫忙的不用。第二,不知道時,中正。第三,選擇最能夠幫忙你達到目的的方法。我還給你們提一個結論:不願意用適當方法的人,就是不願意達到目的的人。在日常生活上是這樣,在宗教生活上也一樣。明明看到目的,就是不願意達到;不是不願意達到,而是他想達到不用方法;不用方法,是空想。所以我們在默想這個罪過的時候,我們要默想我們的盧山真面目,你更要認識它的原因在哪裡。原因如果不清楚,你不能夠斬草除根。原因清楚了,斬草除根。所以我們把前面的那三個原則配合在我們這一段裏,我們的默想都是一個一個地連貫起來的,都是有系統的,你要照著這樣去聯繫,那麼慢慢地你的這個道德事業的大路、大廈就可以興建起來了。